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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安县华丰镇大燕村高山族新村供水工程答疑纪要

发布时间:2015-11-26 11:55:4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致:各投标单位

  1、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更改为“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招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现更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伍佰元整(¥25500元)”

  注:(1)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如有不符,以本通知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相关网站“下载答疑。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如有不符,以本通知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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