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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污水处理工程等)招标

发布时间:2015-12-1 16:40: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已由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岳县发改[2015]20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岳阳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阳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

  2.2 建设地点:岳阳县有关乡镇

  2.3 工程规模:投资约403万元

  2.4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C1标段:包括新墙镇、长湖乡五个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投资约144万元;

  C2标段:包括甘田乡戴家村和鹿角镇星火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投资约98万元;

  C3标段:新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等,投资约161万元;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环境保护工程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是公司职工具备养老保险证明,且均要求无在建工程;

  3.4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照岳发改(2012)367号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为防止围标、串标、挂靠等行为,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项目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依项目配备必须到位,管理部门三次随机抽查有缺岗不到位现象的,取消其中标资格,记不良行为;

  3.5每个投标申请人只允许针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报一次名,不得多报。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C1标段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C2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C3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为防止投标挂靠行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从报名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的形式汇入岳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代管专户,报名单位应作好充分准备,凭银行进账单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票地址:岳阳县政府政务公开中心主楼一楼大厅财政窗口;联系人:李四球;联系电话:0730-7648114。其他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帐的不接收报名,招标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回至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岳阳县信用联社长丰路分社

  开户单位:岳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代管专户

  开户账号:86041510007301433012

  5.2 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进帐单相关备注上注明“岳阳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XX标段”投标保证金,未注明项目简称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本工程实行现场报名制度,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的报名时间为 2015年12月01日至2015年12月07日,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7日下午17:00整。此期间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即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报名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包含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姓名、注册证号、身份证号的汇总表格一份一起提供)到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岳阳县兴荣路云龙大酒店东侧办公楼二楼)进行资格确认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各投标人分标段进行报名:

  1. 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投标保证金收据;

  3.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附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A、B、C)、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附身份证复印件)及以上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本公司已办理交纳近六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6.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岳阳县人民政府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岳阳县长丰路,县政务公开中心二楼第三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即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真实有效的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王石满

  电 话:13974081120

  招标代理机构: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锦

  电 话:0730-7632118

  备案机构:岳阳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阳彬

  联系电话:0730-7667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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