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登记编码: |
420107201412120030004 |
报建工程名称: |
武汉市青山区污泥综合处理试验站及配套设施工程 |
招标编号 : |
420107201412120031201 |
招标项目名称: |
武汉市青山区污泥综合处理试验站及配套设施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市(区)水务局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局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孙中明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人: |
金朝 |
电话: |
02786842591 |
手机: |
15994292446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汤学猛 |
电话: |
027-51479190 |
手机: |
13971688307 |
|
工程地点 |
青山区 | |||||||
招标类别 |
工程货物招标 |
招标内容 |
设备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武汉市青山区污泥综合处理试验站及配套设施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总承包。 | ||||||||
招标项目概况 | ||||||||
本次招标工程 |
500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发改审批【 2014 】 186 号 | |||||
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情况详细情况见附表 | ||||||||
计划工期 |
210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标段数 / 采购数 |
1 | |||
对投标人资格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审查 | |||||
对投标人要求 | ||||||||
投标人资质 / 资格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专业等级 |
| |||||||
其它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持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将被拒绝; (2) 、投标人须是环保设备的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3) 、投标人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投标人不具备此项资质的,投标人须携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商投标。投标人投标时应与分包商签订意向性协议(须反映分包内容),并提供分包商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证书; (4)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 2010--2014 年)至少有两个类似工程设备总包的供货安装业绩。如果由分包商完成安装工程,则分包商应至少有两个类似工程设备总包的安装业绩; (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近五年内( 2010--2014 年)至少在一个类似工程设备供货安装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6 )、本项目的类似工程是指市政管网的污泥处理且资源化利用的项目;( 7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请投标人于网上报名后,在本公告尾部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时间到武汉市民之家三楼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及原件审查,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三、投标人授权代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同时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胶装成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除装订在申请文件中,须另单独提供一份)及授权代表二代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供货业绩合同等,审核原件的范围参见资格预审文件后附的《原件审核表》。四、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不论资格预审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按保密文件处理,将不予退还。五、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
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安排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起止时间 |
即日起 |
2015/12/22 17:02:57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该公告没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www.whzbtb.com———— 网员特区 / 其它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 |
2015/12/28 10:00:00 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武汉市民之家三楼大厅)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局 /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5/12/29 16:00:00 至 2015/12/30 16:00: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5/12/30 16:00:00 |
评 标 办 法 |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