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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某水厂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9 16:42:4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县星沙二水厂勘察设计项目 已由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长县发改投[2015]573号 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可研、设计、施工图预算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县星沙二水厂勘察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 长沙县安沙镇,捞刀河北岸三合垸上游河图观附近

  2.3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沙县安沙镇,捞刀河北岸三合垸上游河图观附近,三环线以南,二水厂总供水规模约为 35 万吨/日,(分期实施,其中一期供水规模 25 万吨/日,最终规模以相关专业论证为准)。项目总面积约180亩(未包含湿地面积),包括反应池、沉淀池、滤池、反冲洗机房、清水池、取水泵房、送水泵房、变配电间、加氯加药间、污泥脱水机房、综合楼、厂区管道、电力设备以及配套输配水管网等,估算总投资约73000万元。

  2.4招标 范围:

  (1)星沙二水厂的厂区、厂区湿地(完成至可研阶段)、引配水管道、取水泵房等: ① 、工程地质勘察; ② 、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 、一期初步设计报告、图集及概算, ④ 、一期技施设计图集及预算, ⑤ 、一期施工组织方案及项目建设期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2) 完成满足符合所有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地质勘察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

  (3)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的评审及审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等)。

  2 . 5 投资额度 :约 73000 万元 人民币 ,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进行限额设计。

  2.6勘察、可研及设计周期 :

  (1)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工程勘察;

  (2)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提交相关技术资料;

  (3)可研报告审批后 6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报告及提交相关技术资料;

  (4)初步设计审批后 6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图组织方案等所有设计成果;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执行(或 入湘登记证 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3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资格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系指注册在主体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个人查询单)。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3.5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交给招标人,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其必须为具备设计资质、中标后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成员单位(其必须为具备勘察资质、中标后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个人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拟任的设计负责人(且为主体单位在职人员),并授权其负责该项目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主体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注:投标人若无项目 工程咨询资质 ,中标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可研编制。

  4.设计补偿

  未中标补偿:按照评标排名顺序,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将分别获得伍万元、叁万元设计补偿费(设计补偿费包含设计单位设计准备、现场调查、咨询设计、图纸等相关的全部费用,设计补偿费税金自理);被推荐为第一名的设计投标方案和其余投标人不给予设计补偿费。设计方案一经补偿,其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5.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 采取资格后审 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取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设计单位,可于即起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http://www.zbcg.csx.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 网络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http:// www. zb cg .csx.cn )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3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 长沙县星沙市民服务中心三楼,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 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0731-84023024。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东升路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5874954554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星沙办事处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山水人家三期8栋1018

  联 系 人:张莎 李炼

  联系电话: 0731-84098659(传真);15116143316;010-88354433(北京)

  电子信箱:3075859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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