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新华青海公招(工程)2016-02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中岭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已由以东水【2015】478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现委托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乐都区中岭乡
(2)招标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63020220160530099-01 | -1 | 引水和灌溉工程 | 开始日期:2016年06月24日 结束日期:2016年09月26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1.施工单位具备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
3.外省企业需提交进青建筑企业业绩考核手册及进青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31日至2016年06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7:00,在西大街神力大厦7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外省单位需携带进青备案手续。(注:以上证件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提供不全代理机构不予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6月30日 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西大街神力大厦7楼。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市乐都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文化街25号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大街神力大厦7楼
联 系 人:张建国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972-8633953联系电话:0971-766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