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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处置仙林污水厂一期报废设备处置招标

发布时间:2016-6-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发布单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处置仙林污水厂一期报废设备处置
项目编号 2016320100ZQ0011(第1次公告)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15年6月22日)
转让方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16年6月15日 挂牌终止日期: 2016年6月28日
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标的预展 1、预展期限:2016/06/20到2016/06/21(9:00-16:00)
2、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转让方式 1、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将委托江苏省实成拍卖有限公司办理。
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处置报废设备
1、本标的为 仙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需要 拆除的部分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该部分资产 评估值为26.34万元;
2、上述标的要求整体转让,不拆分;
3、标的资产数量及性状以实地察看为准,本中心向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标的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价格认证)机构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价格认证)报告编号 苏华评报字[2015]第241号
评估(价格认证)核准(备案)单位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价格认证)基准日 2015/11/30
标的评估值(认证价格)(万元) 26.34
特别事项说明 有,详见评估报告。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6.34
价款支付期限要求 《成交确认书》生效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资金来源合法,无不良记录;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其他要求 1、交货地点为标的资产实际堆放地;
2、所涉拆除、搬运费等其他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在规定时限内付清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含拍卖佣金),并与转让方签署《资产移交书》后方可取得标的的提货权。
保证金条款
保证金数额:意向受让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6万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经转让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凭确认函办理竞买登记,逾期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保证金处置:
1、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业务用户平台获取缴纳码,凭缴纳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打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或携带相关汇款凭证、经办人身份证明、缴纳码到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柜台或自主无服务区自助机打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凭确认函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2、意向受让方如经协议转让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缴纳的保证金6万元转抵交易价款,成交价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受让方需另行补足;
3、进入公开拍卖程序后,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6万元将自动转为拍卖保证金;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拍卖保证金本金转抵交易价款,成交价与保证金6万元的差额部分,受让方需另行补足;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
4、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如下行为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赔偿转让方、交易中心损失的,不足的部分,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需另行赔偿:
(1)协议转让的,①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②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③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拒绝与转让方签署《资产移交书》的。
(2)拍卖转让的,①竞买人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②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放弃购买的;③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后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④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后拒绝履约的;⑤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拍卖佣金的;⑥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含拍卖佣金)后拒绝与转让方签署《资产移交书》的;⑦提供虚假资料的;⑧存在恶意报价行为的;⑨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⑩竞买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材料
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受让报名表;
2、意向受让方须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委托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3、请意向受让方带齐相关材料到江苏省实成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其他说明 1、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2、意向受让方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现状、质量无异议。
3、收费标准:(1)协议转让:按照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标准的批复》(宁价费[2014]262号)收取交易服务费;(2)拍卖转让:转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1%交纳交易服务费,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3%交纳交易服务费(含拍卖佣金)。
4、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
转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顾鑫
联系方式 18005176500
联系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科室负责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25-68505985
项目负责人 宗先生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B区2218室、2220室
联系电话 025-68505712
传真 025-86512791
邮编 210019
拍卖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公司 江苏省实成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凌娟
联系电话 18018066566
联系地址 南京市洪武路359号福鑫国际大厦3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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