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宜昌市点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现作出调整,以本项目第一次答疑澄清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澄清文件。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