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组织机构”)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其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辽西北二期柴河供水二标项目部钢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征集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辽西北二期柴河供水二标项目钢材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05-16132
2.3招标内容
2.3.1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辽西北二期柴河供水二标项目所需钢材,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质量要求 |
数量(吨) |
交货日期 |
备注 |
热轧光圆钢筋(圆钢) |
HPB300,Φ8mm |
GB1499.1-2008 |
344 |
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以实际需求时间为准,合同工期预计5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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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
HRB400,Φ10mm |
GB1499.2-2007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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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
HRB400,Φ12mm |
GB1499.2-2007 |
2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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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
HRB400,Φ16mm |
GB1499.2-2007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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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
HRB400,Φ22mm |
GB1499.2-2007 |
1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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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
HRB400,Φ25mm |
GB1499.2-2007 |
8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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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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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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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李千户镇张楼子村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辽西北二期柴河供水二标项目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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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过磅按吨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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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以上招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本次招标涉及钢材选用生产的厂家为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抚顺新抚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七家生产厂家。
2.3.3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自2016年07月起至本项目工程结束,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
2.3.4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的材料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或材料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的资质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⑴ 投标人应具有同类产品供货经历与经验;
⑵ 投标人应具备组织运输的能力。
3.2业绩: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钢材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及用户评价);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能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3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3.5财务状况: ⑴ 近三年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⑵ 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6投标人应独立参加投标,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一单位不得以其他人名义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授权人本人应于2016年06月23日~07月06日,每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A703)持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
(4)满足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材料(留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不论投标或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还。
注:投标人需首先为招标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注册的合格供应商或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获得水电五局或电建集团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在线报名并经确认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的资质资料(盖鲜章的扫描件)需在报名时一并提交至上述网站,招标人审核合格后方能购买标书,但此审核只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初步审核,开标前未获得水电五局或电建集团的合格供应商资格,不得参与投标,标书费不予以退回,投标人的资格审核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10:00时,地点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A703)。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定于2016年7月12日10:00时在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投标人未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则视同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4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1/
6.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江源大厦A703室。
邮政编码:610066
联 系 人:郑贵荣
电话:028-84475188
邮箱地址:jwb@zswj.com
物资使用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辽西北二期柴河供水二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钟小华
联系电话:13628002271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446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