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浙江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上何村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6-7-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本招标项目金东区傅村镇上何村污水处理,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上何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造价约108万元(不含甲供材料款)。

  2、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工程总长8.673km(其中DN75pvc-u管2.469km,DN110pvc-u管3.12km,DN160HDPE双壁波纹管2.49km,DN225HDPE双壁波纹管0.594km),主要包括破除、恢复原混凝土路面及废渣外运,管道土方开挖、回填及多于土方装车外运,管道铺设,化粪池、检查井、阀门井及污水池砌筑和安装等。

  3、工程建设地点:金东区傅村镇上何村。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2.2、2.3、2.4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三、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证供代理公司核对):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注册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6、《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该手册必须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盖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章,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证的单位除外);7、按招标公告第2.2、2.3、2.4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2016年7月19日——7 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傅村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何国华、 曹珊 联系电话:13506580252、 0579-82383456

  六、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按通知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售后不退。

  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上何村村民委员会

  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