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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阳泉市污水处理厂生产用药剂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6-7-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阳泉市污水处理厂生产用药剂谈判公告

  阳泉市污水处理厂生产用药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受阳泉市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其生产用药剂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1.谈判编号:ZFS竞-2016-54

  2.项目内容:盐酸100吨,液碱50吨,氯酸钠40吨(详细货物明细、数量、技术要求见谈判文件)。

  参加谈判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加谈判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资金来源及投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投资预算为634000元。

  4.谈判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7月20日—7月22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6.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阳泉市桃北中路92号)

  7.阳泉市污水处理厂联系人及电话:吕世堂13935363575

  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岳世芳魏江0353-4061200-807

  8.涉及本采购项目技术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阳泉市污水处理厂联系;涉及本采购项目商务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9.接收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9:00(逾期拒收)

  10.谈判时间:2016年7月29日上午9:00

  11.谈判地点: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阳泉市桃北中路92号)

  1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购买谈判文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2)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3)有效范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地税、国税)(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6)开户许可证(原件);7)须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8)当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9)所涉及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10)提供类似供货方面的业绩,须提供近三年业绩合同(原件);11)其它相关证件。

  以经销商参加谈判的单位应提供1)-6)、8)-1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注:“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4)—5)证件。

  以上证件的原件应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各两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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