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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庆华11KW以下电机、水泵设备维检承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QH-ZB-201608-A080117-008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11KW以下电机、水泵设备维检承包项目进行招标,具体内容及工程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标段划分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含17增值税 工期(天) 1 11KW以下电机、水泵设备维检承包项目 9 2016年8月~2017年8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 3.2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出具17商业增值税发票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 3.5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供应商需具备投标资质要求 1 具有近三年同类检修项目的业绩至少2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即日起起2016年8月10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到包钢招标中心(包钢信息大楼116房间)报名登记,并洽购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户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账号:15001716680052500347-000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厂区支行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首次购买文件的投标人提供以上全套原件或扫描件;其余投标人提供复印件A4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14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招标中心(原包钢环保楼)401房间。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6.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中心提出异议。 电话:0472-2189624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黑柳子工业园区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13847217469 招标机构:包钢招标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杨先生 电 话:0472-2189621 2189625 传 真:0472-2189623 邮 箱:bgzbzx@163.com 包钢招标中心

业主单位名称: -
公告发布机构名称: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签章: -
地址: -
邮编: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bgz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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