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项目为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项目,将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
招标代理编号: HNZB2016-08-02013 /01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机组给水泵改造土建、安装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
1.1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机组给水泵改造土建、安装。
2 .招标范围:
2.1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电厂)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位于大庆市西南部。6号机组装机容量为330MW,机组配套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引进美国燃烧工程公司(ABB-CE)技术设计和制造的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型号为HG-1018/18.6-YM23。汽轮机采用是北重N330-17.75/540/540型凝汽式汽轮机。机组配备3台50%容量电动给水泵,配有液力耦合器进行调速,厂用电率较高。
目前,新华电厂给水泵耗电率约为2.8~3.1%。为降低厂用电率,提高机组供电能力,现拟将给水泵驱动方式改为小汽轮机驱动。
2.2招标内容:
2.2.1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是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机组给水泵汽动改造项目土建、安装工程项目。
2.2.2 安装部分: 汽动给水泵汽轮机安装;汽轮给水泵组安装; 6号机组厂房内需要改造的管道系统安装;汽动给水泵组电气部分的改造安装;改造项目所有仪表、盘柜及控制部分的安装及分步调试;改造项目的所有接地安装;以上区域系统内的保温油漆工程、电缆及辅助设施工程(包括电缆(含光缆)、电缆辅助设施(含桥架、支架、电缆保护管等)、电缆及盘柜防火封堵等, 系统隔离归施工投标人,原有系统的拆除、隔离恢复、归投标人。系统设备的测试、校验、包装、运输、保管、调试、验收试验以及运行、维护所需的咨询服务、培训也都包含在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内。
2.2.3土建部分:本标段工程属扩建改造工程,在原主厂房1轴外侧新建一台100%容量的汽动给水泵,并贴建泵房。泵房为单层厂房,沿1轴方向长30m,跨度9m,泵房占地面积270m 2 ,泵房高度12.6m,内设一台20吨的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包括:汽轮给水泵组厂房区域、1号轴A排外区域、6号汽轮机组厂房内、外改造部分、基础(包括所有设备基础)、沟道工程及上部结构等的施工和建筑装饰。
——汽轮给水泵组厂房;
——汽轮给水泵组厂房内的汽轮机、给水泵基座和所有设备基础;
——机组排水槽;
——A排外建构筑物(事故油池等);
——集控楼改造部分;
——本标段内土方回填、压实。
2.2.3.1 采暖、通风、空调、消防、上下水部分
——汽轮给水泵组厂房内暖通空调系统;
——其他属于本改造工程内的建筑物的采暖、空调和除尘、通风、上下水系统;
——本标段内的消防(含水消防及区域建构筑物室内一般消防,不含气体、泡沫、火灾报警等自动消防);
2.2.3.2 建筑照明及防雷、接地(一次接地)系统
——本改造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的照明(包括新建产房零米照明),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防雷、接地(一次接地)装置和系统。
2.3本协公告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完全陈述与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公告和有关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2.4所有文件、图纸及相互通讯,均应使用中文。不论在合同谈判还是签约后的工程建设期间,中文是主要的工作语言。
2.5协议书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经买、卖双方协商,最终确定的协议书应作为DCS合同的一个附件,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6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4.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3、近5年具有5台及以上改造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成功业绩 (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4.4、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5、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9、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0、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2、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4.1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5.1.1原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已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第一次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时须首先登录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点击 “数字证书用户登录”按钮进入系统后点击“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输入数字证书CA密码进行登录,系统将用户信息自动带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再次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时,采用“数字证书用户登录”或者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投标模块”按钮或者点击招标公告页面的“参与投标”按钮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登录页面,采用“CA登录”输入数字证书CA密码进行登录。
5.1.2原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业务管控系统用户登录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后,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投标模块”按钮或者点击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后审公告页面的“参与投标”按钮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登录页面,直接使用原注册用户名登录系统进行登录。
5.1.3未在电子招投标系统注册的投标人和原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非数字证书用户”须登录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后,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投标模块”按钮或点击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后审公告页面中点击“参与投标”按钮,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页面后,点击登录框下方的“立即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方可进行招投标业务操作。
投标人注册成功后,请耐心等待注册管理员审核,审核时间约30-60分钟,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报名、投标等操作。
5.1.4试运行阶段,投标人可以直接通过http://101.201.169.110/ebidding/login地址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
5.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即日起至2016年08月12日17:00 止, 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 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在上述网站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5.3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3.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5.3.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5.3.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3.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5.3.5招标文件费: 1023 元。
6.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 编:050071
联 系 人:齐先生、刘女士
电 话:18801409785 0311-87723174
招 标 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窦先生
联系电话:0451-58568105
项目单位: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芮先生
联系电话:13614641463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由于本项目为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项目,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按如下联系方式咨询: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联系人:张连新:18633069601、400-6611-700
万 博:13520499292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报名表
序 号 |
内容 |
报名单位: |
投报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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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证书情况 |
注册号: 注册资本金: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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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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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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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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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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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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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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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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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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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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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 |
授权代表: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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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5)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及证明材料; (6)其他必要的报名材料。 |
注:1.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
2. 各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报名结束后,根据各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有权进行原件的核查或通过用户进行核查。
申请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