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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新市北路(乾景巷至东乾路)、新市中路(新泉路至下洋二路)等5个路段污水管网改造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6-8-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2016年市区污水管网雨、污水分流建设、改造提升工程[新市北路(乾景巷至东乾路)、新市中路(新泉路至下洋二路)等5个路段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综合[2015]25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新市北路、新市中路、新市南路、路富文二路、富兴路等;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87万元;政府投资项目最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新市北路(乾景巷至东乾路)、新市中路(新泉路至下洋二路)、新市南路(芙蓉路至胜利路)、富文二路、富兴路、城关大桥至列西厂2#泵站污水管网改造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为5873363元,其中暂列金额为262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施工企业须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4.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5.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8.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9.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3.10.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明政务〔2013〕36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6日至2016 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3.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4.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2016年9月1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2016年9月2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元(¥11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8日15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原件或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麒麟新村10幢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66697763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123幢美菱大厦6楼 ,邮编: 365001

  电话: 0598-5158156 ; 传真:0598-8285409

  联系人:周先生、王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交易中心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 0598-895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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