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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部第七施工分部钢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10-16145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工程项目第七施工分部所需的一批钢材,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是“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的重点水利工程,是四川省腹部经济区“五横四纵”水资源战略配置体系的大型骨干工程,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纳入国家今明年和“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的全国 172 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之一,该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市 + 地方自筹,地方自筹资金不够采用融资 + 施工总承包单价合同的模式建设,是水利部创新商业模式的首个试验点。

该工程共涉及 3 市 8 区(县),分别为成都市(新都区、青白江区、金堂县),资阳市(简阳县、乐至县、安岳县、雁江区),遂宁市(安居区)。

毗河供水一期工程由取水枢纽、总干渠、充水渠及灌区渠系工程四大部分组成。总干渠全长 156.42km ,干支渠长 225.13km, 渠道总长 381.55km

2 、招标范围:各种规格的圆钢、 螺纹钢。 ( 招标人指定使用在成都地区使用机率较高,已检验合格的威钢、达钢、德胜、龙钢、攀成钢及同等质量的钢厂产品)。

3 、采购数量及规格详见下表:

序号

施工分部名称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毗河供水一期工程第七施工分部

工字钢、 圆钢、螺纹钢

I14 、 HPB300 Φ 6.5 至 HPB300 Φ 12 、 HRB400Φ12 至 HRB400Φ22

920 吨

4 、交货时间 :预计 2016 年 10 月 18 日开始至 12 月 31 日。(具体交货日期以合同约定的供货通知单为准)。

5 、交货地点: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毗河供水一期工程项目第七施工分部区所在的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拦江镇、保石镇、中兴镇,白马镇,石洞镇,东禅镇、水井乡境内;

6 、质量要求:供方保证销售的钢筋质量 ? HPB300 钢筋必须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1 部分 : 热轧光圆钢筋》 ( GB 1499.1-2008 、 GB 1499.1-2008/XG1-2012) 的有关规定; HRB400 钢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2 部分 : 热轧带肋钢筋》 ( GB 1499.2-2007,GB 1499.2-2007/XG 1-2009) 的有关规定。供方保证销售的工字钢质量 必须符合《热扎型钢》( GB/T706-2008 )的有关规定。(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 投标人 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投标人必须是我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其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也应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3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钢筋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运输的能力和经验,同时,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

1.4 所生产或代销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必须提供或取得产品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资料。 且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b 、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6 所提供的品牌钢材产品必须在“我的钢铁网”等官方网站上有每日的公示挂牌价格信息。具备开具 17%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能力 。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满足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 http://ec.powerchina.cn )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收到投标邀请书并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 http://ec.powerchina.cn )上回函确认参加本次投标并在线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合并文件上传):

1.1 授权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2 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的转账汇款凭证。

2 、已报名、上传合格资料并已支付招标文件费的,请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至 2016 年 9 月 8 日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 http://ec.powerchina.cn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至 2016 年 9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 , 在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书台路 117 号(中国电建毗河项目总承包部设备物资部)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

3 、本此招标文件工本费 100 元,资料费 100 元,合计 200 元,购买标书费用售后不予退还。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的形式,采用银行汇款的在汇款备注中注明毗河项目钢材招标标书费。收款单位和账号、银行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毗河供水一期工程

施工项目经理部

收款单位账号: 2273500104002107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9 月 20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 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书台路 117 号(星际宾馆)中国电建毗河项目总承包部设备物资部办公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部

地 址: 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书台路 117 号 (中国电建毗河总承包部设备物资部)

邮 编: 641300

联 系 人: 刘明孝

电 话: 028-23066669 或 13880756706

电子邮箱: boneno21@126.com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十二桥路 7 号

邮 编: 100044

联 系 人:雷季新 / 刘毅

电 话:87710760

电子邮箱: 1031071153@qq.com

七、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028-87778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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