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经济开发区(虹元、江庄、肖桥三村)农村自来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已由如东县人民政府以 东发改投【2013】16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如东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 工程总造价约 238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给水管道工程 。
2.4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估算价(万元) |
3206231609060202-BD-001 |
如东经济开发区(虹元、江庄、肖桥三村)农村自来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虹元村 |
97 |
3206231609060202-BD-002 |
如东经济开发区(虹元、江庄、肖桥三村)农村自来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二标段:江庄村 |
70 |
3206231609060202-BD-003 |
如东经济开发区(虹元、江庄、肖桥三村)农村自来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三标段:肖桥村 |
71 |
2.5 本标段工期要求:100 日历天
2.6 本标段合同估算价:一标段 97 万元 。
2.7 其它: 本工程共分三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投三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如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次替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醒:项目负责人不得兼职本项目中其他管理岗位);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与本项目专业相符的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施工员(市政工程专业)、安全员、质检员(市政工程专业)。
3.9 其它要求:
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或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6年9月8日起 。
5.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本工程资料费用为人民币255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9月28日上午9时,地点为: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地 址:如东经济开发区 地 址:海安县城宁海南路195-1号
邮 编:226400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李德华 联 系 人:朱卫华
电 话:13806271645 电 话:15162811375
评标方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 的组成 | 符合第 二 章“投标人须知” 4.1.1 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 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 | ||
企业信誉 | 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要求 | 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工期 | 符合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权利 | 符合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 | ||
已标价程量清单 | 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 ||
2 .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标满分10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 随机抽取的 方式从下列 两 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注:本项目每标段均需抽取评标办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 1 5 家时,依次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直至取最终5家)。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 0 % ~ 9 3 % 。 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 二 : (1)投标价平均值J的计算: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五家或五家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J。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不高于J值且参与了J值计算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L为评标基准价(即:计算J时去掉的最低值不再参与L的计算); 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 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 1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2 .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