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按照“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区教委申请取消校园直饮水设备采购计划的复函”(涪财政 函【2016】224号)的要求, 取消 该项目 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号:15A0599) ,终止该项目 的采购活动。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9月 8 日
各投标人: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按照“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区教委申请取消校园直饮水设备采购计划的复函”(涪财政 函【2016】224号)的要求, 取消 该项目 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号:15A0599) ,终止该项目 的采购活动。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9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