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中山市沙溪镇自来水公司年度给水衬塑(PE)钢管协议供货资格项目(招标编号:0692-166BZS730400)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的内容修改如下:
1、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及招标公告中第2点“合格的投标人”的第3款“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修改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本澄清修改共 1页,请各投标人/潜在供应商收到本澄清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或盖章)向代理机构确认!
传真:0760-88383654 电话:0760-88383266 联系人:陈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