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GY2016-06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清县天桥岭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6]2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元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汪清县天桥岭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管网14.593公里、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旋流沉砂池、污水处理综合池、污泥脱水间等;标段划分: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工程勘察,二标段:工程设计;招标范围:一标段:工程勘察;二标段:工程设计;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汪清县天桥岭镇;
2.3 勘察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
2.4 设计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完内成全部设计。
2.5 质量要求:勘察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设计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勘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施工企业须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4日至 2016年9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汪清县政务大厅四楼建设工程窗口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4日至 2016年9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16:30时,持《投标报名审查表》到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元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志财
电话:150433616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汪清县汪清镇汪清街东665号
联系人:王政国 姜珊
电话:0433-88566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汪清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