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安江路污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海门开发区新安江路东侧;
(2)设计规模:总长约 800m ,设计投资额约3万元;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
(4)计划设计工期:2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含排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含排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必须作为联合体主体单位。
( 2 )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符合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3)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市政类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五、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9月27日 14时30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为资格后审,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全部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结束,请投标单位近日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单位联系人:郁女士 电话:81288119
招标代理单位: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联系人:李秋燕 电话:1519092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