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YXS201606013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6 年供水工程第二批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100.00%, 私有资金: 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 境外私人投资 :0.0% ,招标人为 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供水用球墨铸铁管(二)货物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供水工程用离心式球墨铸铁管及球墨铸铁管件(招标数量为工程的规划设计数量,仅作招标参考,合同签订时或实际使用时数量可能会有较大变动。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原料价格变动和实际使用数量的风险)
2.2交货地点:宜兴市各施工现场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分批供货,球墨铸铁管需方提前 2 天以上通知供方发货,管件需方提前 15 天以上通知供方发货。在供货期限内,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方的工程进度要求和实际需要数量保证供货的连续性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合同估算价: 850 万元
2.6质量及检验:符合《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13295-2013)国家标准或ISO2531国际标准。由各使用单位负责验收,宜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合同的执行,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
2.7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供水用球墨铸铁管:穆松桥牌、济钢牌、新兴牌
橡胶圈:马鞍山宏力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宏力”牌、新兴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3517”牌、新兴天津市际华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3531”牌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
3.2具有卫生许可证;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企业不存在《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规定的失信严重情形。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宜兴市招投标网会员系统中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0 月 2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开标 1室(陶都路 125号)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无需密封):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票据、( 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 2016年 5月至 2016年 7月)。
7.付款方式
7.1原则上供货后,第二个月结算一次,每月25日为结算截止日期。合同货物送抵需方指定的施工现场或仓库,经需方现场验收合格,每月30日前开具所供货物的全额税务发票(附送货签收回单),需方在30日内支付发票金额60%的货款;
7.2已送达现场并开具发票的货物,在货到现场4个月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支付30%货款;
7.3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由于财政结算等流程设计问题,特殊情况结算会滞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 5号
邮编: 214200
联系人: 储主任
电话: 0510-80718885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 1号
邮编: 214200
联系人: 缪淼
电话: 0510-80321961-8623
2016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