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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征镇老旧居民小区雨污水混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 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委托,对 长征镇老旧居民小区雨污水混接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投标 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在近二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长征镇老旧居民小区雨污水混接改造工程

2 、招标编号:SHXM-00-20160927-2244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 、预算编号: 08-16-12327,08-16-z97598

4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长征镇老旧小区雨污混接进行改造。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所示内容为准。

5 、交付地址: 普陀区

6 、交付日期: 2016年

7 、采购预算金额: 4738200 (国库资金:848400;自筹资金:3889800)

8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满足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6-09-28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10-10 截止 ,登录 “ 上海政府采购网 ” ( http://www.zfcg.sh.gov.cn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 (2)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原件的扫描件 (4)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被授权人应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2016年9月28日-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需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梅川路1518号604室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并获得下载招标文件资格,未按规定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 2016-10-27 10:30 ,迟到 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2 、开标时间: 2016-10-27 10:30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4室

2 、开标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4室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 CA 证书)参加开标。

3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注册建造师近2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资料、拟派建造师查询结果页面,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 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6年10月11日上午10: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传真至52752761。代理机构将于2016年10月11日下午4:00时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 (3)其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满足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普陀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中山北路2930号2号楼406室 地址: 梅川路1518号604室
邮编: 200063 邮编: 200333
联系人: 严智燕 联系人: 徐强益
电话: 32244888 电话: 52752761
传真: 32244888 传真: 52752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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