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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雅瑶支涌水质一体化设施提升应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项目名称:雅瑶支涌水质一体化设施提升应急项目

  二、招标编号:0724-1600C10N3678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项目概况:根据2016年9月19日广州市水务局组织召开的鸦岗断面周边水质提升应急工程第一批项目专题研讨会、“珠江西航道鸦岗断面周边水质提升应急工程第一批项目”评审会专家组意见、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关于启动雅瑶支涌水质提升应急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的精神,雅瑶支涌水质提升应急工程属“珠江西航道鸦岗断面周边水质提升应急工程第一批项目”,由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该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雅瑶支涌(具体实施位置由招标人指定),拟新增水质一体化处理设施一套(污水处理需求为1万吨/日)。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商(含工艺设计、设备提供及安装调试、设备运行、污水处理、余泥外运、维护等),设备到场并安装、完成调试期限为30个日历天,自中标公示结束当天开始计算。服务期限暂定为3年。出水水质标准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主要标准控制(其中:CODCr≤60mg/L、BOD5≤20mg/L、SS≤20mg/L、NH3-N≤8mg/L、TP≤1mg/L)。

  根据市政府《关于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工作的会议纪要》(穗府会纪【2016】153号),项目属于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市、区行政部门可根据政策、实施条件、应急抢险救灾需求情况的变化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调整或终止,招标人有权根据行政部门实施意见对项目进行调整或终止。

  七、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雅瑶支涌水质提升应急工程项目,招标内容为广州市花都区雅瑶支涌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商采购(含工艺设计、设备提供及安装调试、设备运行、污水处理、余泥外运、维护等),设备到场并安装、完成调试期限为30个日历天,自中标公示结束当天开始计算。服务期限暂定为3年。

  项目内容 中标单位数量 服务期限 招标控制价

  雅瑶支涌;(1级B) 1家 1095日 2.2元/吨

  备注:1、本项目预计污水处理量(3年)为:10,950,000吨

  2、处理单价中包含现场土建基础,设备安装,污水处理费和污泥处置费,具体包含但不限于相应的电费、药剂费、人工、自来水费、设备使用费、污泥装卸、运输、污泥无害化处置、在线监测(出水CODcr指标)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及运行费用、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达到运行效果所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运行费用、维护保养费用、利润、税金等项目涉及的各项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3、本项目可用地面积为:约200平方米,投标人需保证在招标人提供的场地内放置相应设备并确保服务质量。如现场用地情况无法满足投标人设备安装需求,投标人需自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实施位置由招标人指定。

  八、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必须具备污泥无害化处理渠道(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污泥处置持证单位(需具备严控废物许可证)的消纳意向文件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3. 必须具备单套日处理能力:不小于10000立方米的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至少1套[要求为设备制造商或已具备设备产权的非制造商,非制造商要求通过购买方式获得设备产权;制造商投标要求提供自产设备声明(声明中必须体现设备的日处理能力及占地面积)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非制造商投标要求同时提供发票和购买合同(购买合同应当体现设备的日处理能力及占地面积;未体现的,要求投标人另行提供自身关于设备的日处理能力及占地面积的说明)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在投标阶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不存在资格条件要求第4-5条规定情况的声明函(原件))

  九、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八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含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后方可报名。

  在向招标代理提出报名申请(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后才能完成报名手续。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八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即日起-2016年10月12日。

  投标报名时间:即日起-2016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如果用快递的方式,以国义招标公司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投标报名方式:登陆www.gmgitc.com下载本招标公告附件后,填妥报名资料后报名(可以采用:派员到下述地点现场递交,或者快递;同时提供电子版)。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座)16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

  2、投标人报名及审查相关事务的流程: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从国义招标网站www.gmgitc.com下载)——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按要求递交报名申请文件——④等候来自国义招标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⑤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由国义招标1楼综合部购标室负责)。

  3、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八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报名)。

  4、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一、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6年10月04日-2016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报名表,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购标室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同时附上支付凭证复印件)至购标室;(2)注意查收快递,以便及时接收来自购标室的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和发票;(3)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4条。注意:及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同时附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传真后应及时与发售招标文件的综合部购标室联系确认。

  4、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购标室负责,具体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另行通知;

  电话:另行通知;传真:020-37860611;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楼(购标室)(邮编:510080)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行号:308581002097)

  账 号:120905690610808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和递交标书所产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购标事宜除外),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6楼(邮编:510080)

  传真:020-87673286;电邮:GYZB16F@126.com;

  联系人:张工(13602752036)

  十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新街河北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36808902

  传真:020-36808362

  十四、本次招标的详细信息请查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等,所有相关信息以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为准。本招标公告内容(含附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04日

  请前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下载:

  附件1投标报名申请表(格式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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