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乐清市虹桥镇虹4号污水泵站工程,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759484元(大写:陆佰柒拾伍万玖仟肆佰捌拾肆元整),其中包含暂列金额总额755276元(含税价)。
注:回转式粗栅格除污机每台配套渣斗1个及尼龙钉轮和配套配电箱,主要参数B=900mm,b=20mm,H=8.0m,须采用进口品牌,质量和性能不得低于以下品牌:威乐、海斯特、格兰富。
二、因开标场地冲突,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10时00分,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16年10月13日14:00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17:00时前。 投标人缴纳交易席位费、开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的时间修改为开标当日8:30至11:30。其他时间来办理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本通知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和修正书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本通知为准。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