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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与江南自来水厂应急连通工程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林市玉州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与江南自来水厂应急连通工程已由玉林市水利局 以 玉水技〔2016〕26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1435.18万元。项目法人为 玉林市玉州区江南自来水厂,招标人为玉林市玉州区江南自来水厂,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玉林市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玉水招标备案[2016] 14 号,现对该项目的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玉林市玉州区坡塘至玉柴路段 。

  采购规模:招标控制价总额为248.30652万元。

  交货地点:玉州区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按要求交货。

  招标范围:玉林市玉州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与江南自来水厂应急连通工程供水管径DN600mm的管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玉林市玉州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与江南自来水厂应急连通工程供水管径DN600mm的管材采购,(招标控制价为248.3065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条件,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资格的供应商。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3 年~ 201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1年以来在国内供水行业有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生产或销售业绩【需附以下两种材料之一: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最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其它要求:

  3.6.1 查询要求:提供开标前1个月内项目地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未发现有犯罪行为记录(要求:在装订资格审查资料时正本须装原件)。

  3.6.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3.6.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 2016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发售人姓名:张庆妮 联系电话:0775-2266880

  (1)发售方法: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购买招标文件的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提交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但图纸和技术资料费以补偿成本为原则),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投标人持现金到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发售柜台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收据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招标人定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 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6.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5年 11月 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 2016 年 11月 17 日 9 时 30 分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公开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林市玉州区江南自来水厂

  地 址:玉州区民主南路68号

  联 系 人:龙工

  电 话:0775-2303953

  传 真:0775-389394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玉东大道富林. 金桂丽湾小区赏菊园16栋1302室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张庆妮

  邮 箱:gxdexin@126.com

  电 话: 0775-2266880

  传 真: 0775-2266880

  招标人:玉林市玉州区江南自来水厂(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6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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