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楚雄州疾控中心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采购人为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由采购人委托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楚雄州疾控中心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YNTTCG2016778
2.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4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采购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规模:约48万元。
2.7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即日起50日内。
2.8质量要求及排放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强制标准,一次性检测验收合格。出水达《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日均值)。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本次采购经营范围,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果投标货物实现生产许可制度,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原件;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3.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提供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原件及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原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 10月 26 日至 2016 年10 月28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省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州灵秀路321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3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4.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果投标货物实现生产许可制度,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原件、(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原件及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原件;(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4)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委托代理人复身份证印件);(6)由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开标当月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期内);(7)由开户银行出具开标当月的资信证明原件;(8)提供近三年的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清晰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 11 月 8 日 下午 14 时 30 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朱师、颜师
联系电话:13987869227、1370878785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同德广场B区4栋501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008782528
日期:2016年10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