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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5、2016年度新沂市环保局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6-10-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2015、2016年度新沂市环保局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经通过新发改经济投资发(2015)116号、(2016)44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2015、2016年度新沂市环保局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施工总承包项目;

  (2)工程建设地点:新沂市辖区内17个乡镇(街道)28个行政村;

  (3)工程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685万元;

  (4)资金来源:中央、省拨及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

  (5)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土建、安装及运行维护等);

  (6)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45 日历天;

  (7)工程质量: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投标人只可以对其中一个标段提出申请。

  第一标段: 合计处理设施300t/d(185万元)

  窑湾镇曹窑村处理设施100t/d

  棋盘镇城岗村处理设施100t/d

  棋盘镇毛林村处理设施40 t/d

  棋盘镇岗东村处理设施40t/d

  棋盘镇郑梁村处理设施20t/d

  第二标段: 合计处理设施145t/d(89万元)

  马陵山镇太平村处理设施30t/d

  马陵山镇钟吾村处理设施35t/d

  马陵山镇冲口村处理设施30t/d

  新店镇新店村处理设施30t/d

  新店镇大湖村处理设施20t/d

  第三标段: 合计处理设施160t/d(99万元)

  新安街道黄墩村处理设施30t/d

  新安街道臧圩村处理设施40t/d

  唐店街道八户村处理设施30 t/d

  北沟街道塔山村处理设施30t/d

  高流镇耀南村处理设施30t/d

  第四标段: 合计处理设施150t/d(93万元)

  邵店镇悦集村处理设施20t/d

  时集镇白石村处理设施30t/d(两个15t/d)

  时集镇大周村处理设施20t/d

  港头镇后行村处理设施40t/d(两个20t/d)

  港头镇板桥村处理设施40t/d

  第五标段: 合计处理设施180t/d(111万元)

  草桥镇堰头村处理设施100t/d

  草桥镇房场村处理设施30t/d

  瓦窑镇双庙村处理设施30 t/d

  合沟镇青石桥村处理设施20t/d

  第六标段: 合计处理设施175t/d(108万元)

  阿湖镇阿湖村处理设施100t/d

  阿湖镇桃岭村处理设施20t/d

  双塘镇凉泉村处理设施35t/d

  双塘镇段宅村处理设施20t/d

  3、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及其他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及其他要求:申请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注册建筑师须在投标申请人本公司注册满6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有效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6年04月~2016年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04月~2016年9月的缴费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4)企业信誉要求:须提供①在新沂近三年内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②在新沂近三年内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不良行为指:投标申请人企业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备招标人在新沂市信访局和新沂市建筑业服务中心查验。③提供投标申请人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的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

  (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13年1月以后竣工的,同类项目单笔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需评标现场验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及本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缺一不可。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5、本工程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本工程接受现场书面报名,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持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件须在有效期内):(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注册建造师的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后并注明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材料要求用A4复印件1份,封面加盖公章),至新沂市苏北物流中心二期6D-1136号二楼财务室报名,并同时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 11 月 1 日上午9时 00 分至下午16时00分。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密封后与有关原件资料一起,于2016年 11 月 22 日上午10:00之前送至新沂市环保局二楼会议室(送达时间以开标会议签到表的签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中标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

  8、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电汇凭证(必须从投标人企业账户汇出)或银行出具的相关票据到新沂市环保局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为人民币叁万柒仟元、第二标段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第三标段为人民币贰万元、第四标段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第五标段为人民币贰万叁仟元、第六标段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元。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出示以下材料进行验证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

  ①、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②、银行进账单或网银电子回单(原件)。

  当上述材料上所载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完全一致,该投标保证金验证为有效,否则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不通过。

  收款人: 新沂市财政局

  开户行: 中国银行新沂市支行

  账 号: 532658206933

  C、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D、未中标的单位由新沂市环保局财务室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日内退还至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无息)。

  招 标 人:新沂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邢云波 联系电话:0516-88929196

  代理单位: 江苏兴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辉 联系电话:1395213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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