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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无棣县埕口镇供水及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本招标项目无棣县埕口镇供水及基础设施项目已经无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棣发改投资﹝2015﹞1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无棣弘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合格的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无棣弘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 6306 3079

  二、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俊新 周兴华

  联系电话:150 6698 5757、186 5431 7800

  滨州分公司地址:滨州市渤海18路669号环保大厦806室(北区)

  三、项目名称:无棣县埕口镇供水及基础设施项目

  四、项目编号:HYHABZ2016-301

  五、项目概况及项目范围:

  1.建设规模:无棣县埕口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该项目包括雨水及供水管网的铺设,对部分路段两侧进行绿化等工程;

  2.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4.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供水及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供水及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6、预算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兼投兼中。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投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4、拟投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第二标段: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2、具有工程监理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投报的监理项目总监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3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第一标段投标人持营业执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红章)和法人授权书(原件);第二标段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工程监理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证等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红章)和法人授权书(原件)到滨州市渤海18路669号环保大厦806室(北区)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500元、第二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3、图纸自行复印。

  4、招标文件出售不采用邮购方式。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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