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南经促审批{2016}1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连南县寨岗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1、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及建设规模: 1.1.1项目名称:连南县寨岗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1.1.2建设规模:管线主要布置在寨岗河的北侧河滩下,总长度约2.8公里,走向为自西南向东北,起点在寨岗派出所附近,终点为污水处理设施的格栅井。总投资约570万元。 1.2工程建设地点:连南县寨岗镇; 1.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1.4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 1.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2.5已办理有效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投标人信用评价不得为D级(以公告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期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上公示名单为准,查询网址: http://www.qyjs.gov.cn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3.1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在连南县政府网一政务公开一公共资源页面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单独提交;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 3.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证(A类);3.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在本单位(2016年3月份至8月份)的社保证明;3.7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8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投标人信用评价不得为D级。 以上3.1~3.2须为原件,其余提交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原件核查)。被授权人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清远市辖区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查询范围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需单独提交原件。 4、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5、时间安排: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1月3日~2016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6、报名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团结大道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7、费用:招标文件每份500元 (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图纸等其他资料,请自行联系招标人。 8、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9、咨询与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潘先生 联系电话: 0763-8471319
招标代理: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健怡 联系电话:0763-337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