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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市广安区大有乡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安区大有乡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区发改项【2016】1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市广安区大有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安市广安区大有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区发改项【2016】1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61021010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广安区大有乡沙塘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3亩,铺设管网1500米,日处理污水150方。

  2.4计划工期: 150 个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所有内容。

  2.6计价方式:

  2.6.1本工程施工按经评审的预算招标控制价 2755110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56050.79)元,规费 34144.85 元,暂估价 112525 元,暂列金 / 元)下浮 7 % (房屋建筑、市政、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不下浮)后,以2576442 元为工程发包价,发包价即合同价。结算时,房屋建筑、市政、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重新计取。

  2.6.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3.2.1证照要求: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四川省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应符合川建建发〔2016〕473号要求);

  3.2.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根据中省规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不执行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也暂不执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因此,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要求提供园林专业技术职称,职称的要求参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中相关要求执行;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建造师。】资格: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3承诺书: 本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限制投标等相关情形,同意以合同价承包工程。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月 16 日0:00时至2016年 11 月 21 日23:59时,登录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as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未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唯一途径。

  5.2 资格预审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暂按150元标准收取,售后不退。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4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6年12 月7日17时00分,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asggzy.com),点击“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条规定的方式、时限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投标人未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施工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10%,现金缴纳,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在签订合同前缴纳。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2 月 8 日9时30分(见资格预审文件有关时间安排)。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携带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以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配发的建造师信息卡,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6.2 资格评审

  6.2.1时间:2016年12 月 8 日 09 时 30分

  6.2.2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3接受报名的施工企业单位需由企业资质证书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标段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件代表本公司到现场参加资格评审。参加资格评审会时,需携带组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所有证件原件在资审现场备查。

  6.2.4从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5人,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安市广安区大有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广安区大有乡观庆村8组

  邮 编: 638000

  联 系 人: 袁佳

  电 话: 13568388432

  传 真: 0826-2561005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华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1号

  邮 编: 610061

  联 系 人: 龙先生

  电 话: 13882601444

  传 真: 028-62307200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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