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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县果园镇浔龙河生态示范点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县果园镇浔龙河生态示范点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运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县果园镇浔龙河生态示范点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运营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20160000 代理机构编号:HNHK-2016ZC017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 、定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五、项目建设投资规模

  本项目建设投资规模估算总金额约为584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投资规模约2400万元,厂外主次管网建设工程投资规模约3440万元( 为平抑污水处理服务单价, 采购人投入1000万元作为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补助资金)。

  1 、本项目的勘测设计内容包括:①厂区和管网的地形图测量、工程地质勘察;②厂区和管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各专项评价,但相关规划调整、消防、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备案、防洪影响评价、水质水量调查专项不在本次招标之列);③厂区和管网的初步设计报告、图册及概算;④厂区和管网的施工图设计、评审及施工图预算等。

  2 、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厂区规划红线内三通一平、道路(含进出厂和厂区内道路),厂区绿化,雨水系统,给排水工程(含消防工程)以及办公、生活、维修等其它配套设施均按6000m3/d规模建设;污水进厂管线、预处理部分及消毒系统按6000m3/d规模将土建部分一次性建成,设备按3000m3/d配套;生物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按3000m3/d规模建设;污水管网包括整个生态示范区的配套污水收集主、次管线,全长约32km。

  六、采购需求:

  污水处理厂厂区部分包括所辖范围内的所有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管网部分包括所辖范围内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和移交,管网总长约32km(包含主、次管网)。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必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Ⅳ类(特别排放值,TN≤10mg/L)标准。

  七、投标人要求:

  7.1 一般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 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 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7.2 特殊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无不良经营记录,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或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设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4)拟任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

  (5)湖南省外企业的投标人需在湖南省设有超过3年以上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湖南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时须遵守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规定,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

  7.3 本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5 投标人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7.6 本项目不接受未参与资格预审的其他投标申请人的投标。

  八、特许经营期:

  特许经营期由建设期和运营期组成。本项目 特许经营期为26年。其中:

  建设周期为12个月(指一期工程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含前期勘测设计)至一期工程建设完成并开始试运营之前一日止);

  项目厂区运营期为25年,自污水处理达到设计标准、环保验收合格和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算。

  九、招标文件获取:

  9.1 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 。

  9.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

  年12 月0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新)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

  理。

  十一、投标保证金:

  11.1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11.2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开标前需提供相关转账凭证复印件,且经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统一查询确认已经到账,视为已交纳(开标前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

  11.3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

  账户名: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行:农业银行长沙欣安支行

  账 号:18031701040001659

  11.4 缴纳时间:2016年12 月08 日09:30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11.5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郝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03484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鑫阁2栋6楼H座

  联系人:王女士、章先生

  联系 电话:0731-86969178

  附件下载(请在火狐浏览器下载)

  1、长沙县果园镇浔龙河生态示范点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运营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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