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山东青岛市李沧区戴家老村整治(给排水)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6-11-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公告发布日期:2016/11/21

  项目名称:李沧区戴家老村整治工程

  工程地点:李沧区戴家老村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施工-给排水工程类别: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600万元工程造价:422.77388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米

  计划文号:李沧发改【2016】422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3702130051434652016stK011782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370213201609059901

  建设单位: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鲁工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32-8763997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鲁工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32-87639971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张彬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32-80775195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招标代理资格: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主要包含给水工程及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包含新设给水管道、新建加压泵站、安装水表及安装减压阀。(1)给水管道:给水管道主管自现状宾川路北头拟近期实施的DN200给水管处接头,向东沿戴家老村村建道路敷设DN200管道45m后分叉,一路向北沿村庄南北主路敷设DN150—DN50管道负责村庄主路两侧居民供水,其中标高105m以下区域采用市政直供方式,标高105m以上区域采用二次加压供水方式;一路向东敷设DN50—DN40管道,负责村庄东侧零星住户的供水。支管至主管接出,就近敷设至住户。DN150、DN100给水管采用球墨铸铁材质;其余给水管均采用AGR管。(2)新建加压泵站:利用村庄内现状已废弃的变电室建筑基础新建加压泵站一座,主要配备加压水泵3台,2用1背,加压泵采用CR10-9无负压泵。(3)安装水表:给水入户前段安装水表,水表采用超声波表;并配套设置水表池,水表池采用砖砌结构。(4)安装减压阀:针对超压(≥0.35MPa)供水区域,在用户供水水表前段安装减压阀组;并配套设置减压阀井,采用砖砌结构。排水工程包含敷设污水管道、设置检查井及设置化粪池。(1)敷设污水管道。在村庄南北主路敷设DN300污水主管,收集南北主路以东区域污水;在村庄西侧排水沟底部敷设DN300污水主管,收集村庄西侧地势较低区域污水,并在近现状废弃变电室附近汇集,向南敷设DN300污水管,与明秀山庄南侧现状DN300污水管相接。(2)设置检查井。在管道接入处、管道拐弯处设置污水检查井,采用砖砌结构。(3)村庄东部地势较低处无法正常接入污水管道区域,新设3处化粪池。本工程建筑垃圾约4955立方米(全部外运)。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