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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市建阳区回瑶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 晋建南招【 2016 】 117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阳区回瑶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已由 潭财建( 2016 ) 23 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回瑶村 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回瑶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回瑶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审核预算价为 1044048 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雨水管、污水管、道路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044048 元 ;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 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必须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含临时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8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xy.fjjs.gov.cn 。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 求: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限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和摄像保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据招投标法律论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 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人民西路 436 号 1 号楼 31 号店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 17 : 00 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贰万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② 或根据闽建筑【 2014 】 33 号文件《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③ 或按南建筑 {2016}3 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④银行保函;⑤ 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的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 2 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原件 , 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和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回瑶村 村民委员会 ;

  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回瑶村

  电话: 13859361811

  联系人: 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人民西路 436 号 1 号楼 31 号店 ,

  邮编: 354200 ;

  联系电话: 0599-5824338

  联 系 人: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工行福建省南平建阳支行

  账 号: 9558831406000008559

  交易中心名称 :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 2 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 晋建南招【 2016 】 117 号 ”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工程名称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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