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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三山片区截污等配套工程给水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2016214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春晓三山片区截污等配套工程给水项目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春晓街道办事处(项目业主)、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划拨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仑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本工程管道总长5354.78m(含DN300架空桥管1座、DN150架空桥管3座),其中DN300球墨管3040m,DN150球墨管1707m,DN300钢管126.28m,DN200钢管74.5m,DN150钢管352.5m,DN100钢管29m,DN80球墨管2m,DN50钢管23.5m。

  项目总投资:约389.5298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加压泵站、给水管敷设及其附属设施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约389.5298万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入围2016年度北仑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Ⅱ组的预选承包商[企业法人注册地在北仑区(开发区)且在项目开标当季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或B级在本区享受A级信用等级待遇的Ⅰ组预选承包商,可按其资质等级承接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不受组别限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办【2013】7号)文件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1月29日 08:30至 2016年12月06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www.blztb.gov.cn ),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 7万元。

  5.2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必须在 2016年12月14日 14:30前, 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

  (2)投标人必须 在2016年12月15日 14:30前,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 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 “建设工程 ”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进行绑定操作。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2月20日 09:3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 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其他说明

  8.1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8.2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3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8.4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已经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邮编:315010

  联系人:沈滋炜

  电话:13065660609

  传真:87298497

  电子邮件: 412217791@qq.com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春晓街道办事处(项目业主)、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址:宁波市新河路348号

  邮编:315041

  联系人:黄云申

  电话:86827277

  传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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