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升级工程(土建)施工招标文件答疑及修正书(一)
一、答疑部分:
1、问:项目负责人证书单位是总公司,社保放在分公司里面了。那么投标有效吗?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为了防止投标人借资质“挂靠”和递交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严格审查,即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的投标企业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企业资质证书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中的聘用单位(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缴款单位(需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出票单位等内容相一致。
2、问:本工程评标、定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评分满分为10分。请问,技术标评审得分低于6分的,技术标是否仍为有效标并继续进入下轮评审?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评审得分低于6分的,仍为有效标并继续进入下轮评审。
二、修正部分:
1、原工程量清单声明作废,现将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附后;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或查看。
2、原工程的施工图纸声明作废,现将修改后的电子版施工图纸上传;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或查看。
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11、价格调整―3)合同价调整约定:
②工程量清单中多项、漏项和新增项目(由设计变更引起),其造价的调整根据招标控制价组价原则重新组价×折算系数。
现修改为:“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11、价格调整―3)合同价调整约定:
②工程量清单中多项、漏项和新增项目(由设计变更引起)或单项取消的项目,其造价的调整根据招标控制价组价原则重新组价×折算系数”。
招标单位:乐清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代理机构:浙江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