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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振安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60400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东市振安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经丹发改审批字【2016】48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丹东市振安区水利水产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丹招核准字【2016】32号)招标事项核准意见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安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镇内

  (3)招标范围:设计供水能力为2100m3/d,铺设五龙背泵站至汤山城镇山上水池输水管路7970米,阀门井17座,排泥阀井4座,排气阀井11座(详见给定的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完工。

  (5)投标保证金:玖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同时还应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需设独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允许有其它在建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4.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10日;

  (工作日上午0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周六为工作日)

  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09室

  4.2 报名要求: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专业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3年-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须具有防伪标识)(新成立企业除外) 、2015年11月-2016年10月十二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除外);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注:以上资料带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两份,要求按顺序装订。上述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报名,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9:30 分。

  5.2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9:30分。

  5.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丹东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号-1)。

  5.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东市振安区水利水产局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 0415-289057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15-3450858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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