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肇源县茂兴湖水产养殖场自来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财农村【2016】1号、肇源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源财评审【2016】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黑龙江省茂兴湖水产养殖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肇源县茂兴湖水产养殖场自来水工程建设项目。
2.2 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的施工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2.3 计划工期: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0月30日,总工期:304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给排水安装、水质净化、打水井等相关服务,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师职称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正常受理),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原件及A4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到黑龙江同舟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大庆高新区服务外包园B-10号楼41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通过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会议,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茂兴湖水产养殖场
地 址:肇源县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同舟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区服务外包园B-10号楼416室
联 系 人:李蕊
电 话:0459-6810027 18245718400
日 期: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