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洛龙区大东村污水坑整治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洛龙区大东村污水坑整治工程
2、招标编号:洛龙集采【2016】178号
3、代理公司招标编号:LYZF-2016-60
二、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资金规模:约180万元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4、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大东村污水坑整治项目,工程主要内容为大东村村内污水管网及道路路面翻新;道路全长643.6m,原道路横断面3-6m不等。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8、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大东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无亏损(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5、拟任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一年(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等)。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
2.投标单位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其中外省企业必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
五、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4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隔壁)。
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份,图纸每份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30日 09时30分整,
2、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 系 方 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关圣路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932308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0379-60168157
电子邮件:lyzf0379@163.com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