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
招标条件 |
天津市海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东南角 B 地块项目大配套排水工程的设计标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接受资质业绩符合条件的咨询服务单位参加投标。 |
2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东至张自忠路,西至和平路,南至兴安路,北至南通路。估算总投资为 114 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东南角 B 地块项目大配套排水工程设计:新建最大 DN500 排水管。估算总投资为 114 万元。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单位完成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工作。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4 、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需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 |
5 、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6 年 12 月 9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15 日(含节假日) | |
6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22 日 (含节假日),每日上午 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 (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清湾路清湾花园 A 座 获取招标文件。 |
6.2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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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韩冠华 ( 印鉴 )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奥式商务公园 A 座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陈志诚 电话: 26292389
传 真: 2629238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海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陈少杰 ( 印鉴 )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清湾路清湾花园 A 座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卢青 电话: 24462585
传 真: 24462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