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京财采计【2016】902号文件的要求,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京山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京山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水雨情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编号:HBMD-ZFCG-20161213
二、项目名称:京山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水雨情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京山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水雨情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改造 。
2、采购预算金额:15.39万元。最高投标限价14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交货及安装完毕。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 具备提供该项目技术服务所必须的专业设备和技术人员,能提供科学合理、可靠的技术方案,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
3、供应商需具有水位计、RTU、雨量计等水文监测自主产品(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许可范围),水位计、RTU需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提供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且必须是盈利状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携带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授权人委托书一套于2016年 12月 13 日起至2016年12月 15 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京山县水务局院内)报名,并同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费用为每套200元。
七、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12 月 23 日9:00时,地点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京山县水务局院内)。
八、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京山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810724719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国元
电 话:13872909918
京山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