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横荷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编号:ZD16-240AD
三、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度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百加居委及赤岗村委村村通自来水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581,143.61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2016年度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百加居委及赤岗村委村村通自来水服务 |
项 |
1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清远市供水行业存在一定的垄断等特殊情况,为确保项目完成后能及时顺利接入供水管网,加上该项目目前的建设工期非常紧迫,为加快项目的推进,根据2016年8月17日《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6]100号)第五条“关于自来水和有线电视网络建设问题,同意采用政府采购模式,依照程序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服务”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结合横荷街道实际情况,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及拟由清远市供水拓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清远市供水拓展有限责任公司
2、供应商地址: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一号锦龙大厦二层1号室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1姓名:陈炜东,工作单位:清远市公路管理局,职称:工程师
意见:同意采购人拟采用单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理由阐述。
2、专家2姓名:梁舜英,工作单位:清远市直属公路局,职称:工程师
意见:同意采购人拟采用单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理由阐述。
3、专家3姓名:刘国光,工作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横荷街道办事处,职称:/
意见:同意采购人拟采用单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理由阐述。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1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横荷街道办事处 |
地 址 |
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西人民政府横荷街道办事处 |
联 系 人 |
刘 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3362643 |
传 真 |
0763-3362643 |
邮 编 |
5115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第十层东面 |
联 系 人 |
胡 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3378455/3367466 |
传 真 |
0763-3378200 |
邮 编 |
5115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
黄 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3378455/3367466 |
发布人: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