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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云霄县东厦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6-12-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 天亚漳云招字【2016】016号

  开标时间:2017-01-12

  所属行业: 水利水电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云霄县东厦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国内

  云霄县厦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东厦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云霄县水利局文件以云水[2016]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云霄县东厦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由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东厦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霄县东厦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云霄县东厦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项目位于云霄东厦镇。东厦镇9个行政村人口及规划建设立卡贫困人口711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供水总规划4200吨/日,供水保证率95%。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泵站一座,更新改造配水管长45022米,以及安装管道闸阀、排水阀、排泥阀、消灭栓、水表等附属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云霄县东厦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范围:东厦镇9个行政村,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审核价、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1695039元(不含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2012版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 投标企业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在此期间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17 日至2016年 12月 21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文件、施工图纸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5.2本招标项目的K值取值区间为:10 %- 11.99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月11日16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

  (各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入的银行账户)

  (1)开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账 号:4195 6819 0817

  (2)开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云霄县支行

  账  号:3500 1667 2070 5251 1880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 月 12 日 8 时 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送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有效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并递交相关资料。开标地点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8.2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8.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4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另外,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9. 开标时间:2017 年1月12 日8 时30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霄县东厦镇人民政府

  地址:云霄县东厦镇

  联 系 人:方站长

  电 话:17750186612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宝龙将军一号2号楼D09店面

  联 系 人: 小陈

  电 话:0596—8528111 传真:0596—8528111

  监管部门:云霄县发改局 电话:0596-8528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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