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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岗子社区安置工程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6-12-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GMGITC-JL-161207

  1.招标条件

  岗子社区安置工程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已经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以长莲发改【2013】29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采购内容

  2.1货物名称:岗子社区安置工程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

  2.2计划工期:运营时间自交付运营管理起36个月;

  2.3运营地点:岗子社区后侧;

  2.4质量标准:污水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5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伍拾伍万柒仟伍佰叁拾元整(¥2,557,530.00)

  2.6运行托管范围及要求:

  ①负责现行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污水站运营需要的一切药品的购置、运输及费用;

  ②负责污水、废水的集中过滤、消毒、杀菌达标排放;

  ③服从环保部门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每年定期进行污水取样、检测,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如过程监测中发现有不达标排放的行为,中标人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④每天专人进行污水处理,填写污水处理情况记录表,按月报送存档;

  ⑤每年定期清理污水站剩余污泥,托管运营单位将污水站剩余污泥杀菌脱水后,交由建设单位运至填埋场进行统一处理;

  ⑥做好原料的采购、保管、使用等环节的安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标段设备相关内容)、《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格证件;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派驻人员须持有相关从业证书;

  3.3投标人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投标人(2013年至今)具有二项以上(含二项)的类似业绩;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在开标前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0日(法定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施工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

  4.2询价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齐继炜

  联系电话:0431-81331260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

  联 系 人:鲁永生

  联系电话:0431-88018059/1319604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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