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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相城区水利局关于相城区供水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苏州市相城区水利局之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相城区供水规划编制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1.1采购编号

  采购编号:SZCJ2016-XC-C-018号

  1.2采购内容

  相城区供水规划编制

  1.3响应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1.3.1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单位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3.2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特定要求:

  (1)磋商响应单位要求具备市政给水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2)磋商响应单位需提供满足项目服务期限要求的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3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响应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1)磋商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磋商响应单位符合上述“2.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特定要求”的资质及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

  2)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投标的,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磋商响应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至报名现场审核,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磋商资格。

  1.4参加磋商报名及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2月23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报名及购买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1.5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7日9:00~9: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

  3)磋商时间:2016年12月27日9:30(北京时间)开始

  4)磋商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

  1.6采购项目预算

  采购项目预算为: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00)

  1.7采购代理机构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电话/传真:0512-65238816/65238892 联系人:朱晓芹

  1.8采购人

  采购人:苏州市相城区水利局

  联系人:黄晨开 联系电话:0512-85182557

  1.9其他说明

  1)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3)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75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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