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闽宁镇供水厂至高位水池输水管道工程已由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永审服(批)发【2016】2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永宁县水务局工程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水利厅补助资金及县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宁县闽宁镇;
2.2项目规模:永宁县闽宁镇供水厂至高位水池输水管道工程主要包括敷设输水管道、新建增压泵房及拆除重建高水位围墙等;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达到B级以上(含B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外地企业为一级),取得水利部颁布的安全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等资质文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地点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水务局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永宁县
联系人:夏 芳、张 鹏
电 话:0951-801138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22楼
联系人:刘 林、雍 洋
电 话:0951-5969396、5969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