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平远县上举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平远县上举镇畲脑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材料采购以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GDQY16PYHG12008
二、项目名称:平远县上举镇畲脑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材料采购以及安装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1426-201612-185001-0001)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 74.8053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污水处理设施材料采购以及安装
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行业认定证书》或环境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即2016年9月、10月、11月)由投标人负责缴纳的个人社保缴交凭证(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
6、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8日止。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2月22日8:30起至2016年12月28日17: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行业认定证书》或环境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6、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即2016年9月、10月、11月)由投标人负责缴纳的个人社保缴交凭证(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复印件;
8、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
9、现场勘查证明原件(点击下载)。
注:①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勘查现场;
②现场勘查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0753-8281198;联系地址:平远县上举镇人民政府。
③投标人需提供盖单位公章的现场勘查证明表到采购人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
说明: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注0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平远县上举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平远县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3-828119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1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3-239612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2323126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廖小姐
项目联系人:汤小姐
联系电话:0753-2223126
附件:1、委托协议
2、招标文件
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