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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市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第二自来水厂(净水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16-12-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第二自来水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仁发改【2015】49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仁寿视高天府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融资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仁寿视高天府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仁发改【2015】492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11010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总用地为 40 亩,设计规划 3.0 万立方米/D,新增DN600 供水主管 32.6KM,新增 DN315 供水支管 13.2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应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 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具有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资质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 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 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近三年已完成二个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各成员应为独立企业法 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设计单位,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勘察单位作成员单位;2、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单位,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法律连 责任;3、在本项目中联合体不得再以自己 的名义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于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6日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http://www.msggzy.org.cn/mshy/)凭CA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无须前往购买)。

  4.2 \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月11日9时00分,地点眉山市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五楼)。

  5.2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仁寿视高天府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仁寿县视高镇

  邮 编: \

  联 系 人: 高老师

  电 话: 13990333357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B座1404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156800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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