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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6-12-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HC-JLZB-2016-6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伊发改字[2016]20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奖补资金。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打草村5个屯

  本次施工招标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伊通满族自治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一标段:水源井工程)。招标内容:水源井工程、潜水电泵等。水源井建设工期:2017年8月末完工。

  第二标段:伊通满族自治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标段:配电、井房及井房配电安装工程)。招标内容:配电工程、井房安装、井房配电安装等。建设工期:2017年10月末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施工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五级及以上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单位。

  3.2施工一标段投标人近五年中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二标段投标人近五年中承担过类似配电安装工程;

  3.3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4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www.jlssljsxx.com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每份招标文件成本费为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2月8日上午9:00 时,地点为吉林省四平市政务大厅A区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吉林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www.jlssljsxx.com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王涛

  联系电话:0434-422813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晨歌

  联系电话:1394067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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