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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锦水务公司水表与净水剂厂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汇锦水务公司水表与净水剂厂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以川投资备〔51012415031601〕00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郫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川投资备〔51012415031601〕000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504220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汇锦水务公司水表与净水剂厂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2.2项目建设地点:郫县小微企业创新园项目建设用地内。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3.5亩,建筑面积为32000㎡, 新建厂房及配套设备,主要为净水剂生产区、水表生产区、办公及仓储设备区。

  2.4 本次招标的范围:技术标准和要求、设备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I标段(水表生产工艺设备采购);II标段(天然气锅炉采购);III标段(化学反应罐、储藏罐采购);IV标段(搪玻璃反应釜及配件采购)。

  2.6供货期:2017年4月20日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3.2.1 第I、III、IV标段:投标人应为制造厂(商),应具有生产招标设备的经营范围和所投标设备的制造能力(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体现);其中: IV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3.2.2 第II标段:

  3.2.2.1当投标人为制造厂(商)时,应具有生产招标设备的资质和所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体现);

  3.2.2.2当投标人为代理商(贸易公司、工程公司、制造厂(商))时,所代理的制造厂(商)应具有本条第3.2.2.1款的资质和能力;代理商(贸易公司、工程公司、制造厂(商))须获得采购设备制造厂(商)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

  3.2.2.3 第II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

  3.3 近3年(2013-2015)财务状况无亏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4类似业绩要求:

  3.4.1 I标段(水表生产工艺设备采购):近3年(2013-2015)完成2个合同额在50万元以上的水表生产工艺设备供货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3.4.2 Ⅱ标段(天然气锅炉采购):近3年(2013-2015)完成2个合同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天然气锅炉设备供货安装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3.4.3 III标段(化学反应罐、储藏罐采购):近3年(2013-2015)完成2个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玻璃钢储藏罐制作维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3.4.4 IV标段(搪玻璃反应釜及配件采购):近3年(2013-2015)完成2个合同额在50万元以上的搪玻璃反应釜供货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3.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的除外);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有两种有效报名方式:(1)使用数字证书登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cdggzy.com/)进行报名;(2)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终端上刷卡报名,请于2016年 12 月 21日至2017年 1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或凭投标企业数字认证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格式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投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时关注补遗、答疑等文件所发布的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自行人承担。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年 1 月 19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标 人: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上街55号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2栋2707号

  邮 编: 610031 邮 编: 610066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28-87710585 电 话:028-65018150

  传 真:028-87710585 传 真:028-6501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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