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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沙营新村片区块配套滨河路雨污水泵站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东建招公字2016第12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营新村片区块配套滨河路雨污水泵站工程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5】5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沙营新村片区块配套滨河路雨污水泵站工程

  建设地点:东一路以东、滨河路以北

  工程规模:配电管理用房412平方米,泵房118平方米,雨污水管道4311.3米

  计划投资:施工约为2374.58万元,监理约为47.49万元

  计划工期:约180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1.31万方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工作。

  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

  监理招标范围:全部施工阶段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监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9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www.dyjs.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区辽河路115号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邮 编: 257091 邮 编:257091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 8331876 电 话:0546-776253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dyscgzx9@163.com

  监督机构: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7768681

  技术支持:13561056705

  发布人:东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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