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知发改核〔2015〕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恒运分布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现对中新广州知识城北起步区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水泵(锅炉给水泵和凝结水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中新广州知识城北起步区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水泵(锅炉给水泵和凝结水泵)采购
二、招标人:广州恒运分布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020-32210053/1881916038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1215186/18565595257
三、项目规模:本工程建设2台21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锅炉给水泵和凝结水泵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书。
3.招标控制价:95万元
五、供货地点:中新广州知识城北起步区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工程现场主机机位或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地址:中新广州知识城北起步区凤凰五路东延线以南,凤凰三横路以东。站址地理坐标点(广州坐标系):X为61775.573,Y为57362.4309。
六、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并收到招标方开始生产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14套水泵(4套余热锅炉中压给水泵、4套余热锅炉低压给水泵、2套燃气锅炉给水泵、4套凝结水泵)具备交付条件,具体交付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设备安装所需的预埋件等配件应提前两个月具备交付条件,具体交付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八、发布公告时间、报名时间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发布公告日期: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日期:2016年12月26日至 2016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1000元人民币/套(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九、报名地点: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楼)
十、报名递交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见附录一)。
4.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不全的,不予报名。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按中国法律经营,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为锅炉给水泵和凝结水泵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代理商。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授权销售代理商提供品牌销售授权书或项目专项授权书。
3)投标产品中,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锅炉中压给水泵在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有至少3台应用于单机容量为20MW及以上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的销售或运行业绩或应用于单机容量为5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及热电联产机组)的销售或运行业绩,且提供了证明业绩的合同文本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有效文件资料。②凝结水泵在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有至少3台应用于单机容量为20MW及以上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的销售或运行业绩或类似容量(指凝泵流量25t/h及以上、扬程60m及以上)应用于燃煤电厂(含自备电厂及热电联产机组)的销售或运行业绩,且提供了证明业绩的合同文本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有效文件资料。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年度审计报告结论无保留意见。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
7)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投标情况。
8)投标人提供了锅炉给水泵和凝结水泵制造商就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承诺书。10)要求制冷站设备能随时接受工厂监造(监造费用由招标方支付)。
9)投标人不是联合体投标。
10)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投标保证金数额为:1.9万元(人民币),提交形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信誉良好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电汇,并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历日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划出,存入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户);若提供银行保函的,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银行保函单独密封)。
投标保证金递交帐户:
户 名:广州恒运分布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账 号:8110901013200060469
联系人:孙志荣
联系电话:13826198920
事由(备注):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十四、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恒运分布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十四、电话:020-38993505
十四、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1号A4栋503室
招标人名称:广州恒运分布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恒运分布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